69人感染丙肝,最小者才26岁原因查明

发布时间:2020-8-24

丙型肝炎,一种由丙型肝炎病毒(HCV)感染引起的病毒性肝炎。

其隐匿性强,感染者往往没有任何症状,容易被患者忽视。中国约有万人感染丙肝,但只有2%的人知道自己患病的事实。

近日,在医院,因医院院内感染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等原因,造成了院内感染事件,共诊断确认丙肝病毒感染69例。

院内爆发丙肝感染

共诊断确诊69例

5月26日晚间,据财新网报道,医院爆发院内丙肝感染。

5月27日早间,江苏东台针对该事项通报:

5月27日晚间,央视披露东台69名血透患者感染丙肝内幕:

5月13日,医院血液净化中心发现一例丙肝抗体阳性病人,随后院方对在院进行血液透析治疗的名患者进行筛查,5月16日筛查结束后发现,共有69人感染丙肝病毒,其中男性50人,女性19人,年龄最大者77岁,最小者26岁。

为何会发生此事件?

央视报道称,据东台市卫健委医政科科长曹国平介绍,经专家组认定,该事件主要原因是:

一、由于医护人员手部卫生消毒、透析时所使用的相关设备消毒、以及透析区域消毒措施执行不规范造成的。

二、该血透室人力资源配置不足。按照行业规定,每名护理人员一般负责6台透析机器的操作,而在实际工作中,该院每名护理人员最少负责9台机器的操作。

三、该院血透室丙肝病人血透隔离区与正常透析区存在通道共用的问题。

最终,国家、省、市组成的专家组调查认定,医院院内感染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院内感染事件。

副市长被问责

院长被免职

同时,对16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问责处理:

给予盐城市卫健委医政处处长朱发兵诫勉谈话处理。

盐城市卫健委医政处副处长马凡行政警告处分。

东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孙燕春提醒谈话处理。

东台市卫健委主任崔海诫勉谈话处理。

东台市卫健委副主任陈张行政警告处分。

东台市卫健委医政科科长曹国平行政警告处分。

医院党委书记、院长殷卫国和分管副院长宋小平免职处理,给予其他相关责任人不同程度处分。

患者:治疗免费

医院暂未提赔偿

据红星新闻报道,5月27日上午10时许,一名因在江苏医院进行血液透析而感染丙肝的患者透露,他今年67岁,因患有尿毒症来到医院治疗,一个多星期前,他被告知感染了丙肝。

“目前治疗是免费的,但(医院)暂时没提及赔偿的事,我也不知道怎么办?”电话中,这名患者的情绪有些低落,他说,“家里都知道了,但日常照顾由护工完成,家人可能担心日常接触也会感染。”

感染管理待加强

丙肝又称丙型病毒型肝炎,主要传播途径有四种:一是经血液传播,这是最主要的传播途径。二是母婴传播。三是性接触传播。四是家庭内共用指甲刀、剃须刀、牙刷等等,可能也会诱发。

血液透析一般针对患有高钙血症、低钙血症及高磷血症等重大疾病的患者。在进行治疗时,将患者血液引至体外,应用含有透析液的空心纤维对患者血液进行物质交换和废物处理,清除多余水分,再将电解质和酸碱平衡的血液输回患者体内,完成一轮透析治疗。

有学者指出,血液透析设备一般是交叉使用的,若某位病人患有乙肝或丙肝,可能在透析过程中使病菌残留在设备中,导致其他患者在后续透析中感染病毒。

事实上,医院的感染管理有章可循,早在年,原卫生部就公布《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要求,携带乙肝、丙肝病毒、梅毒螺旋体及艾滋病病毒的患者应当分别在各自隔离透析治疗间或者隔离透析治疗区进行专机血液透析,治疗间或者治疗区、血液透析机相互不能混用。在年下发的《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中,医院医院感染管理方面应承担的责任和必须遵循的工作原则、技术标准、规范等。

对于广大患者来说,个别人丢乌纱帽事小,患者的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事大。院内感染一再爆发,伤害的不仅仅是患者的生命,更是医患之间本就脆弱的信任。

来源:综合财新网、央视网、每日经济新闻、红星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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