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白癜风医院 http://finance.sina.com.cn/chanjing/b/20090930/09073071708.shtml 一名50医院一名29岁的男医生,以检查痔疮之名侵犯…… 提起这场遭遇,他和家人称“感受了莫大的羞辱”…… 医院(图源:澎湃新闻记者蒋格伟) “ 事情发生在7月11日晚上11点多,在医院。事发次日,在医院及科室相关负责人参与的对质现场,涉事男性医生承认自己对患者作出性侵犯行为。 1 原本只是一个微创手术 艾先生(化名)今年50岁周岁,因左下腹处胀痛,7月9日到医院(湖南医院)消化二科就诊,经“肠镜”检查,查明他系结肠息肉引发胀痛,需做微创手术。 因为“肠镜”和结肠微创手术的特殊性,艾先生手术前被要求不进食物,并吃下泻药将体内食物排空。11日下午5点半左右手术结束,医生叮嘱艾先生在24小时内不得进食。 2 进“专家办公室”进一步检查 11日晚临近11点,主管男医生曾医生到病室内告诉他,根据前期检查,他有痔疮和丙肝,他需要为艾先生做进一步检查。 稍作休息后,艾先生举着输液瓶找到曾医生,曾医生简单询问了情况后,将他带入“专家办公室”做进一步检查。 意外发生了…… 曾医生要求艾先生俯下前半身,双手攀附着输液的钢支架,脱下裤子,准备接受医生对肛门处的检查。检查期间,医生关了灯,他之后觉察出异样遂呵斥医生“在干什么”,曾医生马上摸黑离开了办公室。 怀疑自己被性侵后,医院照顾,并保留了证据。 事发科室↓↓ 双方对峙 据曾医生及院方口述,曾医生今年29岁,是一名在医院进修的医生,进修期为一年。 艾先生随后单独找到曾医生质问。 第一次与曾医生对质的5分58秒的录音里,曾医生一开始低声回答“不是那样的”;随后进一步压低声音说“大哥,你听我解释……” 录音中,曾医生后来承认自己侵犯了艾先生,称为此真诚道歉,医院。 7月12日,艾先生将遭遇告诉科室负责人后,医院和科室委派相关负责人组织当事双方调查事发经过。 以下内容由录音和视频显示 医院方: 如果家属方报案了,或者找了媒体曝光,医院就不管了,法院该怎么判就怎么判; 只要曝光了,天下人都知道这事了,艾先生以后也不好面对。 艾先生方: 曾医生方曾提出愿意赔偿艾先生10万元,而艾先生家属提出“(就算是)要赔偿万元……0万元都无法抹去伤害”; “一个50岁的患者,刚做完手术,30多个小时没有进食…….你辜负了患者对医生的信任,做出了闻所未闻,禽兽不如的事…..” 7月19日下午,艾先生报警。20日,曾医生被警方带走调查。 ↑↑事发的“专家办公室” 律师: 法律上男男性侵会被按照猥亵处理 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长认为,男男同性之间的强制性行为,尽管学界一直有呼声认为应当纳入强奸罪规制的范畴,但是在法律尚未修改之前,目前国内针对男性的性犯罪仍然无法被评价为强奸罪。 “目前的司法实践,同性间的性侵、性骚扰一般会被按照‘猥亵他人’处理,但并非一定构成犯罪,也可能适用治安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情节恶劣的’,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来源:澎湃新闻 新晚报综合整理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责任编辑:路璐审核:曹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