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需要长期服药的 慢性病老年人来说 有没有觉得 医院医院拿药 怪折腾人的? 老人家腿脚行动不便不说 医院的用药限制 医院 也无法满足自己的用药需求…… 10月9日,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市卫生健康委二级巡视员何鹏、医政医管处副处长律扬、基层卫生健康处副处长刘光宗、医院副院长李强等嘉宾走进广播新闻中心《公仆走进直播间》节目,介绍了如何让患者方便取药方面的情况。 天津市卫健委医政医管处副处长律扬介绍,今年10月,是我国第十个“敬老月”,我市卫生健康行业启动“老年人就医服务月”活动,出台简化诊疗流程、增加人员配置、增加人工窗口、保障药品供应、丰富预约途径、整合服务职能、强化便民服务、推动社会联动、强化院长值班、加强宣传指导等10项服务措施。 医政医管处副处长律扬(左)、基层卫生健康处副处长刘光宗(右) 在市民最关心的减少患者取药往返方面,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切实加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对某些常见病、慢性病能够保障7-14天药品。 对按规定可以放宽至30天药量的14种疾病,13周内为老年患者开具30天长期处方张。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在保证医疗安全的基础上,对诊疗规范和指南规定的治疗这些疾病疗效较为明确、安全性高的一线药品可以开具30天长期处方,特殊情况可以放宽至二线药品,14种疾病包括: 一、血液科: 1.再生障碍性贫血;2.慢性粒细胞白血病。 二、神经内科: 3.帕金森病;4.癫痫(稳定期)5.痴呆(稳定期)。 三、肾内科专业: 6.肾性贫血;7.肾性骨病;8.尿毒症;9.尿毒症低蛋白血症。 四、风湿免疫专业: 10.类风湿关节炎。 五、肝炎专业: 11.慢性乙肝;12.慢性丙肝。 六、肿瘤专业: 13.乳腺癌内分泌治疗;14.甲状腺癌内分泌治疗。 各医疗机构更新代取药制度,仅登记双方身份证信息就可以代取药,让患者少跑路。 需要取医院应有就诊记录,医院可以查到患者的病情信息时才可以办理代取药,这类病人如果要复诊取药只需代取药人带代取药人的证件和患者的证件就可以了,到医院后在护士站或者诊室等直接可以登记后取药。 同时,家庭医生为签约的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老年慢性病患者,能够提供15-30天的长期处方,并可按单一的疾病诊断开具药品,每个诊断可开具不超过5个药品。并加强基层药品服务投诉管理,13周内已为老年人处理反馈问题例。 此外,还有53家医疗机构为患者进行中药代煎张处方;18家医疗机构为老年患者配送例次。 如此一来, 慢性病常用药家门口就能取到 医院医院跑 这样,是不是方便多啦?! 不过,也不是所有慢性病患者 都可以享受到慢性病“长处方”的便利服务 还得具备以下条件才行 为了保证患者安全,患者需处于疾病稳定期且需要长期用药需求的,才能开具长期处方。具体需要临床医生进行判断是否处于疾病稳定期和是否需要长期用药。 当以上条件都满足 且确有需要时 大家就可以提出申请啦 医生就可以给您开具长期处方了 有了这张“长处方” 慢性病患者就能享有 更便捷的基本医疗服务 就诊取药也就更方便啦! 策划 孙阳 记者 杨凯程霍然 编辑 霍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