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谁来担责患者因输血感染丙肝病毒,法院

发布时间:202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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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交通事故后,柴某受伤入医院,在住院期间,医院先后4次为柴某输入卫生部禁止使用的冻干人血浆,也因为这几次输血,导致了柴某感染丙肝病毒。近日,曲沃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依法判处,医院赔偿柴某后续治疗损失.42元。

经审理查明

年3月1日,原告柴某因交通事故受伤在医院住院治疗时,医院先后四次为柴某输入卫生部禁止使用的冻干人血浆,造成柴某感染了丙肝病毒。曲沃县人民法院()曲民初字第医院对原告柴某损失.54元进行赔偿,赔付后续治疗费的诉讼请求因未实际发生数额难以确定被驳回。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临民终字第号民事判决书依法维持了曲沃县人民法院()曲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

年、年,柴某又相继提起诉讼,医院赔偿原告治疗丙肝病毒产生的费用,并均得到了法院的支持。年1月4日,柴某就年医院治疗丙肝病毒所支付的费用,提起诉讼,医院全部承担。

法院认为

公民的健康权受法律保护。原告柴某因交通事故受伤在被告处住院治疗时,医院先后四次为原告柴某输入卫生部禁止使用的冻干人血浆,造成原告感染丙肝病毒。原告柴某丙肝病的产生是由于医院的原因造成的,原告柴某为了继续治疗丙肝所产生的费用,医院应当给予赔偿,其诉讼请求应当予以支持。

近日,曲沃县法院依法判决,医院赔偿原告柴某损失.42元。

法官点评

从侵权行为与侵权结果的因果关系讲,柴某再次治疗是因先前的侵害行为所引起,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导致的后续治疗产生的费用,医院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后续治疗费的赔偿以必要及合理为基本原则,受害人需要有证据证明超出部分的后续治疗费是基于人身损害所支出的,对超出原判决所确定后续治疗费用的部分,可另行起诉要求赔偿。

本报记者 魏巍

编辑:李湉舒 版式:郝琦航

“山西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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