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讲,医院产检的孕妈,在孕初期和孕后期要分别接受两次产前四项检查。很多孕妈在检查前都很好奇,这产前四项检查究竟是什么,有哪些意义呢?这不,准妈妈赵女士就带着好奇私信小编。就此,小编专门向我院严惠群严院长进行了请教。 产前四项检查有哪些? 产前四项检查指的是梅毒检查、艾滋病(HIV)检查、乙肝五项检查及丙肝检查。 这四种病,具有较强的传染性,并都可通过母婴传播传染给胎儿,所以要在孕期进行检查,以便根据检查结果,及时对症治疗或采取其他措施减少疾病的危害。 产前四项检查什么时候做? 第一次检查,一般在准备怀孕时或者孕初期确认怀孕后。 第二次检查,一般在孕后期,具体时间根据医生安排。 注:如果第一次检查查出感染疾病,孕中期还会根据病情和需要,适当增加检查次数。 为什么要进行两次检查? 在孕早期进行产前四项检查,是为了尽早确定孕妈是否感染疾病,以便及时采取措施治疗或及时终止妊娠。 在孕晚期进行产前四项检查,是因为:①这四项疾病都有潜伏期,潜伏期内,病原在体内无法被检测出;②孕妈在孕初期做完检查后到孕后期这段时间,仍有感染疾病的风险;③孕后期,孕妈面临住院生产,有正常分娩或者剖宫产出血的风险,检测疾病有助于为手术做准备工作。 总之,孕后期的检测,可以发现一部分隐匿患者,为患者临床诊治提供帮助,同时也有助于要做好防护、隔离,避免交叉感染。 四种疾病的危害? 梅毒:一般孕妇罹患的梅毒大都是潜伏性的,并无自觉症状。梅毒不但能给孕妇健康带来影响,更能影响胎儿发育。病原会经过胎盘感染胎儿,造成流产,早产,死胎,即使妊娠能维持到分娩,所生婴儿患先天性梅毒的几率也很高。胎儿感染先天梅毒可能会导致畸形儿出现,虽然可用青霉素治愈患儿,却改变不了患儿形体上的异常。 艾滋病:母婴传染是艾滋病的主要传播途径之一。艾滋病的母婴传播主要有三种方式:宫内、分娩、母乳喂养。其中在分娩过程中产生病毒传播的几率最大,HIV病毒能够通过胎盘传染给胎儿,使新生儿HIV感染病毒。 乙肝:乙肝具有很强的传染性,母婴传播就是很重要的一种传染途径。乙肝病毒可以通过在子宫内、分娩过程中及日后的生活密切接触中将病毒传播给胎儿及新生儿。大部分母婴传播发生在分娩过程中。若为乙型肝炎带原者,于生产时便会透过血液感染婴儿,使之成为肝炎带原者。另外,妊娠期合并病毒性肝炎,可造成早产,流产或胎儿死亡。 丙肝:如果丙肝孕妇怀孕之初就肝功能异常,在怀孕中后期,很可能会因为肝脏负担加重,导致肝功能异常严重,甚至引发肝衰竭,从而有生命危险。丙肝孕妇如果体内丙肝病毒量比较高的话,很可能造成丙肝孕妇肝脏损伤,导致肝功能异常。而胎儿生长发育所需的营养物质,很大程度上需要肝脏的支持,如果丙肝孕妇的肝功能异常,很可能会影响胎儿的生长发育。丙肝也会通过母婴传播的方式传染给婴儿。孩子出生后感染丙肝和幼年感染丙肝,成年后,丙肝发病率高,恶化为肝硬化的几率更高,因此丙肝对胎儿的危害是非常致命的。 (向上滑动查看内容) 温馨提示: 对于查出以上四种传染性疾病的孕妈,不要慌张,请及时就医,了解感染疾病的孕妇生育孩子各种潜在危险和可能的情况,在各种条件权衡之下再决定是否要选择继续妊娠。如果选择终止妊娠,则应及时向医疗机构进行咨询,并采取安全合理的终止妊娠治疗;如果选择继续妊娠,则需遵医嘱,及时采取措施,做好自我保健,定时服用抗病毒药物,进行全面的产科处理。通过有效的病毒阻断,是有可能生下健康的宝宝的。 严惠群 副主任医师 医院业务院长 从事妇产科临床工作30余年,曾在南昌、医院进修深造,多次参加国内、省内各种妇产科培训班。熟练掌握了妇产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和治疗,对妇产科疑难杂症及危急重症的处理有自己的独到见解。医院和妇幼保健院担任过妇产科主任、副院长、院长等职务。新余市三八红旗手、新余市优秀女干部、分宜县政协委员、分宜县十大名医。主持完成了省、市科研课题五项,在国家级及省级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数十篇。